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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市第四医院

医院公告

8月26日零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通知

2017-10-31 20:15:52 

根据《关于印发<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冀价医【2017102号),《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秦政办字〔201776号)等文件精神,从2017826零时起,将取消药品加成,调整医疗服务价格,医疗服务价格按新物价标志执行,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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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824